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电瓶车在住所修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危险/h1>

时间:2025-03-07 来源:新闻中心

  1.部分住所修建架空层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未与住所区域进行相对有用防火分隔,电瓶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若产生火灾,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将会经过楼梯间、外墙延伸分散;起火层上层居民发现火情后,慌张中盲目挑选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构成人员伤亡。

  2. 部分修建设有与架空层连通的敞开式采光井,电瓶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若产生火灾,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竖向经过采光井向上延伸,构成“烟囱效应”,点燃住户在采光井及窗台内堆积的可燃物,致使火灾横向延伸至室内,构成人员伤亡。

  2024年2月23日4时3分,江苏省南京市一小区居民住所6号楼架空层内电瓶车起火产生火灾,构成15人逝世、2人重伤、42人受伤。

  经查询,火灾原由于小区住户停放在架空层的电瓶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

  一些住户在采光井窗野外私自建立隔板、装置铁栅栏并堆积可燃杂物,底部架空层内产生火灾后,高温烟气经过采光井向上延伸,经过“烟囱效应”点燃住户堆积的可燃杂物,横向烧穿居民住户窗户玻璃,明火和烟气延伸至室内,构成跳跃式焚烧,楼内居民在熟睡、分散逃生时吸入很多有毒烟气,构成人员受伤或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