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宜春市深化推进烟花爆仗职业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展开了安全出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出产企业严重安全危险整治和会集排查整治等专项举动,坚决冲击惩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出产行为,现将其间5起典型事例予以揭露曝光。
2024年年4月2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万载县某花炮制作有限公司展开执法查看时,发现存在以下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改动工房用处,52号化工原材料库的高氯酸钾间寄存氯酸钾,氯酸钾未专库寄存。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依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52项第二档的规则,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9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万载县某花炮制作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行为:《万载县某花炮制作有限公司C、D旋转类出产改建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未经审查赞同,已开工建造,处于正在建造中。大部分工房已建成,防雷防静电设备及监控已装置,1栋制品库还在建造中,部分运送通道还未硬化,机械设备还未装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则,依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28项第二档的规则,一起鉴于该企业在查看发觉缺点后已立马中止建造、活跃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则,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2024 年6月 29日,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西某烟花爆仗有限责任公司做执法查看时,发现江西某烟花爆仗有限责任企业存在以下危险:1.制品库过量寄存爆仗;2.10-1号热塑成箱工房过量寄存爆仗。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参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52项第二档,袁州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期限改正,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0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万载县某花炮制作有限公司展开执法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危险:1.多股东各自组织出产;2.25号引线中转库过量寄存引线kg),且未装置超员报警音响,35号引线中转库过量寄存引线.机械结鞭封装工房半制品、制品、辅助材料堆积杂乱,阻塞分散通道;4.电瓶车运送过程中未装置挡板;5.42号空筒机械插引工房前堆积引饼超高过量,阻塞分散通道。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则,根据《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依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176项第二档的规则,万载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理,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1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万载县某花炮制作有限公司展开执法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危险:1.转包分包出产;2.某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期未经过复审,仍在配装封一体机收饼间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根据《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则,万载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理,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